常德市红十字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1、职能职责
(1)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湖南省实施lt;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gt;办法》等法律法规。
(2)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援救护和救助,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3)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并组织动员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4)参与组织、宣传、动员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造血干细胞捐献、器官捐献事业的发展。
(5)组织和管理会员、志愿工作者开展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服务工作。
(6)依法开展社会募捐活动。
(7)组织红十字青少年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弘扬人道主义活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国内、境外、国外红十字会的交流与合作。
(9)承办市人民政府委托的其他有关事项。
2.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市红十字会内设科室2个,所属单位0个,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和赈济联络部。
所属事业单位无。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会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常德市红十字会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红十字会2019年所有收入、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其他的红十字事业支出;主要涉及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
市红十字会2019年收支总预算185.96万元。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市红十字会2019年收支总预算185.96万元。
1.收入预算。2019年收入预算185.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5.96万元,占100%(经费拨款179.96万元,占97%;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万元,占3%);2019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22.36万元,增长14%,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22.36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支出预算。2019年支出预算18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96万元,占90%;项目支出18万元,占10%。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6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2.36万元,增长14%,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18.8万元,公用经费增加3.5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都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5.9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5万元,占94%;住房保障支出10.46万元,占6%。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22.36万元,增长14%,主要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22.3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都有所增加。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市红十字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7.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9.8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8.09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等。
2.项目支出:市红十字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8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18万元,具体为骨髓捐献库人体器官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器官捐献工作中产生的捐献者家属的交通食宿、器官运输、丧葬补贴等方面;救灾、捐赠物资运输15万元,主要用于救灾物资的运输、搬运及救灾仓库租赁等方面。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市常德市红十字会“三公”经费预算4.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0.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23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2.34万元,下降33%。其减少原因为严控“三公”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市红十字会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19年市红十字会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38.0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56万元,增长10%。其增加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市红十字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红十字会共有车辆1台,其中:公务车辆1台,行政执法车辆0台,应急专用车辆0台,其他车辆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市红十字会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3.6万元,其中: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万元;纳入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2019年市红十字会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5.96万元,其中: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万元;纳入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