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爱中华、圆梦一家”大型公益活动方案
经报省人民政府、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同意,省红十字会联合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省人口计生委、中华保险湖南分公司于2013年9月-2014年1月,共同举办“仁爱中华、圆梦一家”大型公益活动。
一、活动宗旨
“仁爱中华、圆梦一家”系列活动旨在动员社会力量搭建帮扶关爱平台,让计生特殊家庭和孤儿走出生活阴影,引导和鼓励两个弱势群体重圆家庭梦,共享幸福生活。
目前我国有两个特殊群体值得社会关注:一是因意外丧失子女而形成的“计生特殊家庭”群体;二是因被遗弃或各种灾害事故丧失父母的孤儿群体。向全社会发起对这两大群体的关心关爱、帮扶帮助,让计生特殊家庭老有所依、让孤儿感受家庭温暖,创造条件让两大群体有机融合,这是社会管理的创新,是践行群众路线、关心弱势群体的生动实践,是一件政府得民心、群众得实惠、社会增福祉的大好事。
二、组织领导
组委会名誉主任:
李友志 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红十字会会长
李迎春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组委会:
主 任:黄卫东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红十字会副会长
副主任:
曾凡国 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宋智富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
谭和平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詹 鸣 省人口计生委主任
江炳忠 中华保险湖南分公司总经理
王广宇 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
委 员:
宁资利 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四处处长
吕巨波 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四处调研员
李仕铭 省文明办志愿服务处处长
陈喜方 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户政处处长
禹华月 省人口计生委利益导向处处长
肖麦秋 省红十字会事业发展部部长
黄红民 中华保险湖南分公司办公室主任
陈惠芳 湖南日报科教文卫新闻部主任
凌红江 湖南电视台公共频道总监、省红十字会理事
赵 权 湖南人民广播电台总编室主任
张树忠 红网总编助理
盛伟山 三湘都市报编委会委员
谭文艳 潇湘晨报助理总编辑兼采访中心主任
执委会:由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主管负责人组成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红十字会事业发展部,肖麦秋兼办公室主任。
主办单位:
省红十字会、 省文明办、 省公安厅、省人口计生委、中华保险湖南分公司
协办单位:
湖南日报、湖南广播电视台、湖南人民广播电台、红网、三湘都市报、潇湘晨报、湖南省国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三、活动内容
(一)招募爱心志愿者
面向全省招募爱心志愿者,年龄、名额不限。
1、有爱心,身体健康,乐于助人。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业余时间相对宽裕。
(二)爱心帮扶对象
1、计生特殊家庭:夫妻均在45岁以上,无再生育能力;孤儿:身智健康,年龄3岁至10岁。
2、以省内的计生特殊家庭和孤儿为主,以省外自愿参加者为辅。
(三)爱心帮扶内容
1、与孤儿或计生特殊家庭“结对子”给予感情慰藉或经济资助,定期组织慰问、共度节假日等亲情活动。
2、对孤儿和计生特殊家庭给予心理辅导,建立联络机制,帮助尽快走出生活阴影,恢复人生自信,感受社会温暖。
3、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计生特殊家庭依法收养孤儿。
(四)活动保障
1、爱心志愿者与组委会签订资金、物资或时间投入的承诺书,承诺与“结对子”的帮扶对象的帮扶内容。
2、募集帮扶资金或物资,并根据帮扶对象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3、中华保险对志愿者及帮扶对象每人提供保额为2-5万元、自活动开始起1年期的保险保障。
4、计生特殊家庭有意向收养孤儿,且孤儿及其监护人愿意接受收养并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可以进行结对帮扶,结对帮扶期间,中华保险给予每个家庭600元/月补助。
(五)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9月份举行):主要介绍活动的宗旨、活动的计划安排等。同时,在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湖南人民广播电台、红网、潇湘晨报、三湘都市报等省内主流媒体发布公益广告,广泛征集志愿帮扶人士,以及愿意接受帮扶的计生特殊家庭和孤儿。
四、活动步骤
(一)活动报名
1、报名时间:9月上旬至10月上旬
2、报名方法
(1)省内各级红十字会接受报名。报名热线电话:
省红十字会18008407619
长 沙 073188666551 株洲 073128682265
湘 潭 073158555262 岳阳 07302988143
衡 阳 07348221076 益阳 07372229567
常 德 07367705013 邵阳 07395364689
娄 底 07388315930 郴州 07358887699
永 州 07468426435 怀化 07452235116
张家界 07448223608 湘西 07438235315
(2)中华保险湖南分公司24小时报名电话:95585
(二)资料审查(10月中旬)
1、根据自愿报名的情况,对志愿者进行分组,并初步统筹志愿帮扶的资源。审核报名孤儿和计生特殊家庭情况,筛选重点帮扶对象。
2、志愿者根据孤儿和计生特殊家庭报名情况,明确帮扶对象,并汇总愿意收养孤儿的计生特殊家庭,审核其收养条件。
3、对愿接受收养的孤儿,由市州(县市区)红十字会组织对孤儿进行身体检查(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权威的检查和认定,费用由组委会支付)。
(三)帮扶阶段(2013年10月下旬至2014年1月)
1、组织志愿者、孤儿、计生特殊家庭进行帮扶见面,加深双方感情,明确结对帮扶承诺。
2、根据汇总的志愿帮扶资源,确定几大节日组织慰问,建立日常帮扶机制。
3、符合法定收养条件的计生特殊家庭与孤儿及其监护人达成收养共识后,通过结对帮扶期间的了解、磨合,双方相互满意且自愿依法确立收养关系的,按法定程序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民政部门确认收养关系后,由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孤儿落户、姓名变更等相关法律手续。
五、任务分工
1、红十字会负责公益活动的整体策划和实施,并接受参加活动的计生特殊家庭和孤儿报名工作。
2、省文明办负责对活动进行政策指导,参与筛选对象等工作。
3、公安部门负责为被依法收养的孤儿办理落户、姓名变更和参与筛选对象等工作。
4、计生部门负责提供国家相关政策文件和计生特殊家庭情况,参与筛选对象等工作。
5、中华保险湖南分公司负责活动全程保障,并接受报名,全程参与筛选对象及后续相关工作。
6、新闻媒体免费开辟活动宣传专栏,全程跟踪报道公益活动开展情况。
附件: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