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市红十字会对《红十字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与会人员认为,多年来,我市红十字会坚持依法治会,广泛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实施人道服务,收到了积极良好的社会反响。
市红十字会自2008年以来,实现对外捐赠资金近900万元;对内开展救援行动近20起,争取援助物超300万元,有力地支援了灾区重建。同时,市红十字会全面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全市市县两级共培训救护师和救护员近700人,普及培训近9万人次。在市红十字会的宣传发动下,我市的无偿献血、干细胞志愿捐献、人体器官捐献稳步推进,无偿献血工作连续8年获得全国先进市称号,6000多名志愿捐献者加入中华骨髓库,无偿捐献器官30例。此外,自2012年以来,市红十字会培育了“博爱满人间”社会募捐活动,筹措并发放各类慰问款物近360万元,为广大困难群众送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爱。
与会人员认为,市红十字会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应该大力宣传红十字会的精神,帮助全社会认可并传承红十字会的普世价值,借助于全社会的力量实施救助。同时,要加强对挂靠红十字名称的各类机构的管理,杜绝任何影响红十字会形象的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