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27日,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专职副监事长邓四清带领第五调研组来常德市开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修改)》专题立法调研。
27日上午,召开了专题立法调研座谈会,会议由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姜建龙主持,市政府副秘书长胡以军,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董文书,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红十字会理事、部分县级红十字会主要负责人以及志愿者、会员代表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邓四清组长介绍了此次专题立法调研的目的及相关情况。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姜建龙作专题汇报,全面系统地总结了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所取得的成绩、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并结合常德工作实际,对修订《实施办法》提出了一些意见与建议。
市政府副秘书长胡以军指出,近年来,市红十字会工作非常给力,开展有声有色、有为有位,充分发挥了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人道力量,树立起了常德市红十字会的新形象。强调与时俱进修订《实施办法》正当其时,非常必要。他要求,市红十字会在尽力搞好调研服务的同时,要以此次立法调研为契机,全面促进工作推动,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把我市红十字工作推上新的台阶: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将好的意见建议收集汇聚到此次立法调研工作中来;二是认真履职尽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开展好“三救”“三献”等人道主义工作;三是协调各方力量,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强化自身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整体质效。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董文书分别对红十字会工作和立法修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及其他参会代表就立法调研相关内容与调研组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座谈会现场,大家发言踊跃,气氛热烈。
邓四清组长对调研座谈效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认为,与会人员针对此次《实施办法》修订立法调研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与建议,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实践参考,对修订条例有很大的帮助和启发。他就常德市红十字会如何开展好下阶段工作提出了几点具体要求:一要认真贯彻落实法定职责,进一步深化推进红十字会改革,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二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主动作为,架好联系困难群众的桥梁,提升服务质效;三要勇于创新,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打造常德红十字会工作品牌,不断提升红十字会社会公信力与社会影响力。
27日下午,调研组一行前往桃源县红十字会,召开了立法调研专题座谈会,并实地考察了桃源县官家坪社区“博爱家园”项目,详细了解了“博爱家园”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和基层红十字会工作开展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