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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晚报》刊载文章《六旬老人有个愿望:百年之后捐献遗体作党费》

来源:常德红十字会     发布时间:2013-05-29 11:36:51    浏览次数:    【字体:

   528日《常德晚报》第一版头条刊登该报记者刘凌,通讯员曾伟、覃玄撰写的新闻稿件《六旬老人有个愿望:百年之后捐献遗体作党费》,对鼎城区丁家港乡高岭山村老党员徐汉初同志希望百年之后能够将自己的遗体捐献出去的心路历程作了详细报道,报道内容如下:

        六旬老人有个愿望:百年之后捐献遗体作党费

    “人活着一辈子就是要多做好事,我曾经对儿子说,如果你爸爸去世后把眼角膜捐献出去,那他的眼睛还在继续看世界。”鼎城区丁家港乡高岭山村老党员徐汉初同志有一个愿望,就是希望百年之后能够将自己的遗体捐献出去。

老党员:要做一些有意义的事

     近日,记者在鼎城区丁家港乡高岭山村见到了这位老人。今年63岁的徐汉初,1970年入党,1975年从部队退伍后从事了很多工作,花甲之年离开城市,回到家乡躬耕田野。“其实这个想法6年前就有了。”徐汉初对记者讲。

  2008年,徐汉初遭遇两场大难,上半年胃出血大病一场,在鬼门关走了一遭。“那天突然发病,我自己骑着摩托车赶去医院,医生对我讲,你再来晚一点就没命了。”出院没多久,9月份他又出了车祸,头上缝了好几针。“出了这么多事虽然没死,但我觉得人生真的很短暂,说不定哪天就走了。在有生之年还是多做点好事,让人生变得有意义。”那一年在医院,他立下遗嘱:去世后捐献遗体。起初,家人不赞同他的决定,老徐耐心地给他们做工作,几回下来,执拗的老徐让家里人全票通过了他的决定。“这是我最后的愿望,也算是我一个老党员交纳的特殊党费吧。”

红十字会:接受人体器官捐献登记

  为了让他的意愿得到落实,记者联系到常德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刘宏告诉记者,他们十分愿意帮助徐老汉初老人实现愿望,但人体捐献分为器官捐献和遗体捐献两类,遗体捐献管制严格,红十字会也爱莫能助。不过他表示,红十字会已经启动了人体器官捐献。

  据悉,我市从2011年开始就正式开展人体器官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器官捐献必须满足自愿、无偿、死亡等条件。有器官捐献意愿的人,与家人商议之后,可在生前通过书面形式到市红十字会申请器官捐献登记,成为红十字器官捐献志愿者。生前表达过捐献意愿但未登记捐献的,本人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也可以书面形式帮助其完成捐献的心愿。

  对器官捐献者,并无绝对年龄限制,只要其有关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都适合捐献。捐献者身故后,红十字会随即启动捐献程序,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实行捐献,把捐献者尚可使用的器官,移植给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将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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